近日,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《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》,决定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节前,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。
行动内容
以聘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及劳动密集型行业为整治核心,对根治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,主要内容如下:
1、用人单位依法按时支付农民工足额薪资情况。
2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、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、资金监管和工程款(人工费)按期足额拨付情况。
3、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、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、工资保证金存储、维护合法全息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。
4、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、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!
5、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。
6、对根治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。
行动目标
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“两清零”目标:
1、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、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清零!
2、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。
时间安排
2020年11月6日至30日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:各地区要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,通过一暗释法等多种形式,大力宣传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。
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春节前:地方各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,抽调执法人员,开展联合执法,对辖区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,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有关保障工资支付制度,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,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,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!